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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血

小说:漂泊的城市 作者:温风 更新时间:2018/8/3 16:50:51

美丽的云城是西南内陆的一座小城,安静祥和,人口也不多,多民族杂居,构成了小城的多样文化。

我就生活在云城。

我是农村人,是独生子女,母亲在很小的时候去世了,我记得那时候母亲拉着我的手说:“你爸爸要是给你找个阿姨,你就喊她妈妈,你们爷俩要好好的,我在地下也就放心了。”

父亲到我长大**,依然没有再婚。

当我十八岁从职业高中毕业后,我没有再读大学,我根本不是读大学的料子,于是早早出来混了社会。父亲似乎也认为自己把儿子养大**了,也就没有了负担,于是开始酗酒,每天喝得烂醉如泥,谁也劝不住,我去劝的时候还把我打了一顿。

“你能自食其力了,老子也该让你养着了,赶紧出去挣钱,先把老子伺候走了,你再娶媳妇!”

我无可奈何,带着一种说不清是梦想还是忐忑的心情,走出了我的家乡南云村,进入了云城。虽然云城只是一座小城市,依然比乡下好得多,我没有学历,所以能干的工作不做,而首要任务,便是租房。

我兜里的钱告诉我,一定要省吃俭用。

我兜兜转转,在电线杆上看了无数的小广告,终于联系上了一个房东,出租的房子在城市被遗忘的角落,我去随便看了看,入目就是一片平房。房东领着我七拐八弯,推开一扇古朴的还带着铜锁的房门,前院不是很宽敞,有一间正屋,左右两间侧屋,还有一间厨房,有电有水,厕所只有一个,修在院子的角落,是那种蹲坑式的土砖搭建。

房东接了一个电话,便让我在院子里等着,出去了一段时间,再回来时带了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,说是一起租房的。我看着那个年轻的女孩子,修剪得整齐的刘海,中短发披散在肩头,眼睛大大的,皮肤很白;那个男的和我差不多,一看就是乡下来的,皮肤黢黑,虽然年纪轻轻,肯定是没少干农活,不过穿着很时尚。

我说怎么还有女的,就算是合租,有个女的多不方便?房东说,这是他远房亲戚,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云城工作的,来这里住一段时间,不会添麻烦。

我和那个年轻人看了一遍房子,虽然简陋,但已经很不错了,像我们这种人还能要求太高吗?最后,我还是问出了最实际的问题:一个月多少钱?

房东很高兴地说:你们看看这地方,特清静,而且房间很多,起码得四百五吧。

我立即砍价:最多两百!

嘿,你这个年轻人,这就给我砍了一半多!房东不满,你两百去租个这样的房子试试?云城虽然不大,房价这些年蹭蹭蹭往上涨,我也得吃饭啊。

那个年轻人也开口了:叔,你看我们都是农村来的,能有几个钱?你就通融通融,两百二,怎么样?

房东更不乐意:合着说这么半天就多给二十?

我耐心地说:那就两百三,不能再多了,你这个亲戚也住在这里,还是女的,就一个厕所,多不方便?要是你这个亲戚有意见,我们还得自己动手盖一个。

房东还未开口,那个年轻女孩笑着说:一个厕所就行,我没什么要求。

看看,看看,我这姑娘多好说话,我看你们都是老实孩子,一口价,三百,你们三个人一人一百,怎么也能拿得出来吧?

我和那个年轻人对视一眼,点头同意,房东又说,那就交半年的租金,说好了,无论什么情况都不退。

三人各自掏钱,我身上背着书包,还拎着花包,看起来很是笨重,从书包里摸出六百块钱,交给了房东,剩下两个人也把钱递了过去。房东手指蘸了口水,一张张地数了起来,有的拿起来放到阳光下观看。

确认无误后,房东拿出一把钥匙交给女孩:就一把钥匙,等会儿你们上街自己去配两把。

年轻人有点生气:交钱了多给两把钥匙能死啊?

房东说:配钥匙用不了几个钱,对了,你们把这个合同签了吧。

合同一式四份,房东一份,我们三个一人一份,很简单,也就几个简单的条款,还是手写的,我们各自签上自己的名字,就算是完成所有流程了。

房东走之前,特意叮嘱:房子里虽然家具不多,但也不能损坏,坏了就要赔钱。

房东走后,我们三人互相看看,我说:我们以后就要住到一起,还是介绍一下自己吧,我叫温风,还没有找到工作,你们呢?

年轻人说:我叫乔振羽,我是一名歌手,已经和时光酒吧说好了,每天晚上到那里演出。

女孩耸耸肩说:我是林安琪,其实我不是分配到这里的,我是自愿来的,我喜欢安静的城市,我来之前和一家公司说好了,当会计。

我说:现在有三个屋子,一个厨房,林……

林安琪笑了笑:叫我安琪就好。

我咳嗽一声:林安琪,你是女孩子,你住正屋,我和乔振羽住两边,没问题吧?

可以,我没意见。

于是就这样决定了,林安琪率先进了正屋,我和乔振羽简单商量了一下,决定我住左边,他住右边。

三间屋子里,只有正屋有少许家具,无非是一只破旧的衣柜,一张带着抽屉的烂了边角的书桌,再加一张铺着一张凉席的床,剩下的就没什么了。侧屋就更不用说了,我所在的房间原本是堆放杂物家什的,倒是也有一张床,落满了灰尘,我走出来,见院子里有压水井,旁边有小半桶水,我倒了水压水,还能用,压了一桶水,又招呼乔振羽把床抬出来冲洗。

一个下午就在这种杂事中过去了,我见马上就要黑了,走进正屋,发现林安琪正靠在已经铺好的床头上,赤着脚,戴着耳机听歌,见我进来了,她略略正了正身子问:有什么事?

你和我出去配个钥匙吧,你一个人有钥匙,我们没有,以后很不方便。

她“哦”了一声,跳下床,随意地踢踏上鞋,在院子里和乔振羽说了一声,便一同出门。

走在路上,我们没什么话说,最后还是我来打开话题:你是哪儿的人?

北京,我家离天安门很近。

我很惊讶:那可是天子脚下,你作为北京的千金小姐,来我们这小地方干嘛?

她淡淡地回答:我说过了,我喜欢安静的城市,而且在北京,我不是千金小姐,我只是穷酸乞丐。

我觉得她一定有什么故事,不然好好的首都不待来云城肯定不是体验生活,不过我不是喜欢探听别人隐私的人,随口说了一句:在云城,你就是千金小姐。

她看了我一眼,微微张嘴,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我分明看到,她的眼眶内浮起了一团雾气,我不明白是怎样不堪回首的记忆让她如此敏感,她别过了头,偷偷用指腹拭去了泪珠。

云城我不熟悉,她同样不熟悉,我们转了好久,总算截到一个正在收拾东西的锁匠,配钥匙大概花了十分钟,我问她要不要买什么东西,她点点头说:我最近总是失眠,我想去药店买点安定。

她进了药店,我则在店外随意地东张西望,忽然,我眼前一亮:一名身材不高,但很匀称的姑娘从对面的百货大厦走出来,她的头发染成了橘黄色,绑成长长的马尾,眉毛如月牙儿一般,和旁边的姐妹谈笑着,我听不到她的笑声,痴醉于她的笑颜。

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,林安琪提着一只印着药店广告的塑料袋转到我面前,又扭头远远瞅了一眼,露出一个不可名状地笑容:别看了,她在有些人面前只是玩具,在你面前,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女神。

我看着她,她也看着我,最后我败下阵来,我情知她说的不错,我天生就有一股自卑感,面对这样的佳人,只可远观不可亵玩,我们不可能有所交集。

我们一起回家——我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,只要给我一个遮风挡雨能睡的地方,我就可以当成家。

我真正的家在南云村,那个穷乡僻壤的乡下,那里有我的老父亲,虽然他现在整天喝酒,成了一个酒鬼,被人厌恶,但他养育了我,十八年来不曾亏待过我。而我没有回报他任何东西,职业高中的毕业证什么都做不了,我从明天开始,必须尽快找到工作,一边养活自己,一边按时寄钱回家,给我的父亲支付酒资。

乔振羽不在家,估计去他所说的酒吧演出去了。

我和林安琪各自进屋,什么都收拾好了,我没有脱鞋,径直向床上一躺,胡思乱想了一阵子,迷迷糊糊地睡去。

半梦半醒间,我听到有人砸门,起初不想理会,但砸门的人很是锲而不舍,我无奈之下只能坐起来,抬手看了一眼手表,已经五点半了,由于是夏天,昼长夜短,天色已经蒙蒙亮。我爬起来去开门,是乔振羽,倒拖着吉他进来,一脸疲惫,我随口说了一句:钥匙在林安琪那里,有时间你问她要一把。

然后我去洗了脸,换了一身衣服,走进厨房发现什么菜都没有,看林安琪和乔振羽的样子,一个北京来的娇小姐,一个所谓的“艺术家”,都不会做饭。后来我向他们证实了这一点,乔振羽一点儿不会做,出来混儿之后吃的最多的是方便面,林安琪会做一点,也就局限于蛋炒饭,看来还得我来承担做饭的任务。

现在,我只能早早出门去买早餐,我出门时就带了一千块钱,交房租用了六百,还剩四百。我心里默默地算着帐,如果找不到工作,我口袋里的钱肯定撑不到下个月,出了这片平房建筑之后,就能见到卖早点的各种摊位,我买了豆浆油条,犹豫了很久,还是买了三人份。

往回走的时候,我更坚定了立即找工作的决心。

回到家,乔振羽在睡觉,叫他吃饭的时候他说他已经吃过了,这让我心疼那一份豆浆油条的钱。而林安琪洗漱后和我坐到院子里就着豆浆吃油条,我发现她并不是一个娇气的人,和我一样能够随遇而安,不然遇到这样的环境,一个北京来的姑娘怎么忍受得了?

我问:你什么时候去公司报到?

随时可以,我今天就去。

做会计的话,工资怎么样?

不怎么样,肯定不如北京。

是啊,小小的云城怎么能比得上北京呢?

林安琪如她所说,吃完就去公司报到了,我将东西收拾了一下,乔振羽的那份被我留好,我准备晚上再吃。我去乔振羽的房间看了看,这家伙一夜没睡,躺在床上睡的很死,就连蚊子叮他他也一动不动。

我出了门,我必须找到工作,带着这样的信念,我先去饮食店里碰运气,起初人家笑脸相迎,但一听我是应聘的,又一概拉下了脸。

我一个上午都在这种“此消彼长”中碰壁,太阳越来越毒,我擦了擦汗,衬衫被汗水打湿。草草买了点吃的裹腹,我下午去了工地碰运气,工地的活并不难找,但要肯吃苦,我平常干农活虽然不是一把好手,但自诩吃苦能力还是一流的。

我找了搬砖的工作,一天五十块钱,我很满意了,不过到底这和农活不一样,咬牙坚持了一下午,已经起了茧子的双手竟被磨出了血泡,肩膀也是火辣辣的酸疼,工头见我这样子,给了我三十块钱说:小伙子,看你这样子也是农家孩子,可这活不是一般人能抗下来的。

我接过了钱,没有放弃,我说我能坚持,我家里还有人要养,再苦再累的活我也能干。

工头说:那你明天再来吧,实在撑不住了就和我说,咱们这儿工钱日结。

我谢过工头,脚步一瘸一拐地回了家。

途中经过药店,我犹豫了半天,还是进去买了一点药膏,到家的时候已经六点多,天还没黑,半死不活的乔振羽也早早起床去演出了。而林安琪没有回来,我回到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上,先脱下鞋,揉了一下酸疼的脚踝,然后脱掉上衣察看自己的肩膀,有两道深深的血痕,是拉砖时磨的,手就更是一片血肉模糊。我叹了一口气,但心里还是坚定明天要去。

我拿出药膏,先在手上涂抹了一点,难以言喻的刺疼让我脸颊抽搐了一下。涂完了手再涂肩膀,一切搞完已经过了大半个小时,将近七点,天已经渐渐黑下来。我这才发觉肚子饿得咕咕叫,想起早上剩的豆浆油条,往我房间里那张一条腿长一条腿短、垫了一块板砖的桌子看去,只剩下残汁剩面,以及塑料袋油腻腻的包装。

我起初不解,一想可能是乔振羽吃的,本就是买给他的,这下算是“物归原肚”了。我不禁苦笑,摸着饿瘪的肚子,没有兴趣再出去,其实腿脚已经哆嗦得不听使唤,估计再走一趟肯定要抽筋。心里正想着如何捱过去,而这时候虽然劳累,却了无睡意,忽听大门有动静,门被打开,一个人的脚步声响起。

脚步声很轻,应该是林安琪回来了。

我赶紧套上衬衫,忍痛穿上鞋。

果不其然,她拎着塑料袋走进了我的房间,我闻到了香气,不是体香,是食物的香气。她说: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啦?她抖了抖手中的塑料袋,我这才看清里面的物事,竟然是丽江粑粑,我不禁咽了一口唾沫。

林安琪见我的馋样就是一笑,将塑料袋放在桌上说:今天我算是正式在云城上班了,没几个钱,只能买点小吃庆祝一下,不要客气。

我真是想不客气,我站起来,刚走了一步脚心就是一阵锥心的疼钻入肺腑,我的额际顿时冒出一层薄汗。林安琪不明所以,赶紧过来扶住快要摔倒的我,问:你怎么了?没事吧?然后她抽抽鼻子,奇怪地说:怎么有药膏的味道?她摊开我的手,表情惊讶:血!你怎么了?

禁不住逼问,我只能如实相告。

她显得更加惊讶:街上那么多好工作,你怎么偏偏选择搬砖?你这身子骨能干这活吗?

我松了一口气,她并没有看不起搬砖的工作,这倒是说明她这个朋友还值得一交,我说,我就一个职业高中的毕业证,屁用没有,我想到店里当服务员,但人家不招人,我总得吃饭,只要有活,不管什么都得干。

她沉默了一会儿,最终把我扶回床上,像没事人一样把塑料袋拎过来,和我一起享用这顿晚餐。

吃完饭我要收拾,她挡着我说:你不方便,我来吧。

我看得出来,自从一进来她就欲言又止,若不是被我的事打断,她很可能说出来,但之后她选择了保持沉默,一直到走回自己的房间。

我躺在床上,尽量选了一个舒服的姿势,让疼痛对身体的压迫降到最低,我开始胡思乱想。

想的最多的,自然还是林安琪,经过这件事,我对她有了初步印象,我认为她是一个好姑娘,一般首都来的千金小姐都是身娇肉贵,盛气凌人,在她身上却看不到这些。我想起了我的初恋,准确的说不是初恋,因为我们虽然都对彼此有好感,但又都没勇气表白。

初恋并不漂亮,长相普通,家在离南云村不远的柳树屯,那地方比南云村更加偏僻,大山环绕,加上有一个黑心烂肺的村委会,村民虽然还称不上民不聊生,但穷得要命。我们的关系局限于牵手,没有亲吻,那时候我们都很幼稚,以为亲嘴就会怀孕,所以一直不敢尝试。

现在想来,真是有趣而又可笑的时光。

这么想着,我又转到了对林安琪的遐想,也就是遐想而已,我的性格内向,对男女之情尤是,人家一个北京来的大小姐,再怎么样我是不敢高攀的。

胡思乱想中,我进入梦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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