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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血读书>都市>黎明迟迟未至>第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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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

小说:黎明迟迟未至 作者:温风 更新时间:2017/12/24 5:39:30

翌日,姐姐叫我起床,我们姐弟俩单独吃早餐,文姐还在睡。

姐姐说:我问过文姬了,坐二路汽车会经过你上班的地方,现在文姬不能开车送你,你自己去吧。

我点点头,又随意扒了两口,把碗送进厨房,出门了。

这一年,传奇歌手刀郎尚未火遍大江南北,名气仅限于**一带,《2002年的第一场雪》不仅未曾传唱全国,甚至还没有出世。踏上二路汽车,北国干冷的天气让人直打哆嗦,车里温暖不少,因为时间尚早,上车的人少,我顺利寻到了一个座位。

邻座有人在哼一首歌,我不知道是谁的,也不知道是谁的歌,只觉得很好听。后来才得知,是林忆莲的《至少还有你》,旋律貌似是日本的,就是歌词不同,买没买版权不知道,买了是翻唱,没买是抄袭。

我怕来不及 我要抱着你

直到感觉你的皱纹 有了岁月的痕迹

直到肯定你是真的 直到失去力气

为了你 我愿意

动也不能动 也要看着你

直到感觉你的发线 有了白雪的痕迹

直到视线变得模糊 直到不能呼吸

让我们 形影不离

如果 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

至少还有你 值得我去珍惜

而你在这里 就是生命的奇迹

也许 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

就是不愿意 失去你的消息

你掌心的痣 我总记得在那里

……

下了二路汽车,我低着头进店,迎面又碰上小艾,她说:你怎么会认识那个女人的?

我抬头看她,淡淡地说:她是我的恩人。

谁不知道她是杨老板的小蜜?当一个插足者,破坏人家的感情,能是什么好东西?小艾一个劲地冷笑。

我想起了杰哥的话,本来逐渐愤怒的我脑子沉静下来:你是不是遭遇了类似的家变?

小艾一甩马尾——这貌似是她的标准动作,无论开不开心,都会这样做:这事你管不着,要不是瑾姐坚持,我自己做主就能开除你!

你听过一句话吗?

狗仗人势,哈巴狗往往比她的主人叫得还凶。

你……

杰哥已经在一边看了很久,这时候终于蹦出来,给了我一拳头,没怎么用力,看样子也是憋着笑:你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,才来几天就敢跟艾姐顶嘴?还不道歉!

听到杰哥的那个“艾姐”,不仅我笑了,小艾忍了一下,没忍住,还是“噗嗤”一声笑了。小艾踢了杰哥一脚,甩了甩马尾,斜乜着白眼撩人:行了行了,知道你是瑾姐新晋的男宠,给你个面子,不计较了。

我有点喜欢她了,虽然嘴欠一点,起码不矫情。

小艾回归工作岗位,我和杰哥去送货,路上杰哥给我讲了小艾刚到店里时的轶事:小艾那时初中都没上完,和家里闹僵后,被唐姐收留,在店里做会计。小艾一开始什么都不会,还总添乱,唐姐为了磨砺她急躁的性子,就把她调到售货员的岗位,你也知道,小艾长得招人待见,那些客人难免有一些素质不好的,对小艾动手动脚。我记得那一天我送货回来,小艾正被一个客人纠缠,本来只是嘴上占点便宜,后来客人直接把手往小艾的裙子里伸,当场就把小艾惹毛了!她跑到货架那边拿了一把菜刀,看那架势真要见血才肯罢休,把客人吓得落荒而逃,唐姐批评她没大没小,不过也没责罚,本就是那客人的不对,我们是做生意的,但不是做皮肉生意的。后来那客人照来,就是规矩了许多,看来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,我头一次发现男人还真贱。

我心不在焉地听着,随口问:杰哥,你和小艾的事进展到什么地步了?

哪能那么快?而且我昨天还得罪了她,恐怕接下来一段时间有得熬了。杰哥不停地摇头。

把货给客户送到,杰哥说:小艾和我说了,你过了这个月就不用跟着我了,好好干,别跟我似的。我是为了小艾才留在这家店,加上唐姐对我不错,我才赖着不走,不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,等我真的心灰意冷了,我就辞职,一个同学想叫我到北京帮忙很久了。

杰哥你别这么说,你是好人,小艾迟早会看清这一点。

好人有什么用?女人最不喜欢的就是好人。

我迟疑了一下,才说:杰哥,求你一件事。

杰哥跨上摩托,把头盔戴好,对正在戴头盔的我说:我有什么能帮你?

我想请你和小艾说一说,请她帮我个忙。

让我和小艾说?到底什么事?

就是……让小艾当我几天女朋友,报酬好说。

正准备插钥匙的杰哥停止了动作,他还把头盔拿下来,顺便点了一根烟,吞云烟雾一阵才问:怎么回事?和我详细说说吧。

我姐姐催着我找对象,我不想找,又不想逆着姐姐的意思,想让小艾对付一下。

是这样啊,那你和我说不着,我做不了主。

我能不知道你做不了主,我暗自嘀咕着,嘴上说,我怕杰哥你多想,所以和你说一下。

杰哥笑了:小鬼头心眼就是多,在我没有正大光明的底气说小艾是我女朋友之前,悉听尊便吧。

一路上我还和杰哥讨论了怎么和小艾开口为好,杰哥以他对小艾的了解,小艾虽然脾气不是很好,嘴上也不是太积德,其实骨子里还是面冷心热,只要和她好好说,小艾会理解的,也就不难答应。

果然,当我在吃午饭的间隙找到小艾,吞吞吐吐说明情况之后,她打量了很久,笑眯眯地说:你也有求我的时候啊,没问题,我答应了,不过我不要报酬,都是一个店里的员工,谈钱太俗了,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。

你说。

也答应我做几天我的男朋友。

我眨眨眼,很是不解,小艾脸上的笑容渐渐消隐:我妈从云南回来了,要来看我,我之前和她通信,为了不让我妈担心,就撒了个谎,说是我交了个男朋友,挺照顾我的,让她放心。如果不是你,我准备找方杰帮忙的,我妈要是知道我骗她,一定会不放心,说不定会把我带到云南,我虽然恨那个人,但我还是要留在锦城,我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,割舍不掉。

我赶紧说:其实杰哥人很好的,你找他帮忙就好,我还是给钱吧,或者你想吃什么想穿什么想玩什么,和我说,我尽量满足你。

方杰不行,我说过他是直肠子,不擅长撒谎,说不定临阵露怯,那就糟了。小艾不知道是夸我还是损我,而你,我就很放心,从你怂恿方杰给我下套开始,我觉得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了。而且,我们年龄相仿,不会引起我妈太大的怀疑。

我苦笑说:最后一条你想错了,就是因为我小,你妈不仅会怀疑,还会担心,毕竟我们年龄都不大,而杰哥的成熟才更能打消阿姨的疑虑。

小艾甩甩马尾,示意我住嘴:我不管了,你要是想我帮你,你就得帮我这一次!

想来想去,我在锦城认识的女人除了文姐、小艾,就是唐瑾了,还是一句话没有正式说过的那种,不说唐瑾答应的几率太低,就她那成熟的气质,姐姐怎么会相信我们能在一起耍朋友?文姐那是肯定不行,就算文姐愿意配合,姐姐能接受吗?纵然姐姐接受了,同在一个屋檐下,迟早得穿帮。

如此一来,小艾成了唯一的选择。

我答应了,小艾眉开眼笑,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,如一弯新月:一言为定,什么时候见你姐姐?

过几天再说,我和姐姐透透气。

有了小艾的保证,我卸下了一个重担,不过一想到姐姐义无反顾地跳进刘思哲挖的火坑,心情又骤然沉闷起来。我抬起头,太阳在天中悬挂,干冷天气下尚能保持一丝温暖,刘思哲啊刘思哲,希望你能伤害姐姐轻一点,不然我就是死,也要拉上你陪葬!

杰哥来问我进展如何,我摩挲着手上被刀锋划破、已经结痂的伤口说:小艾答应了。

那就好。杰哥看了看左右,把烟盒摸出来,我抬起眼皮,他犹豫半天,却只是把烟盒在手里把玩,其实我挺羡慕你的,能和小艾亲亲密密,虽说是演戏。

我淡淡笑道:我宁愿不要这样演戏,我姐姐一直把我当作小孩子,她想让我快点长大。我不能干预姐姐的选择,姐姐给了二次生命,为了姐姐,我什么都能做,所以我要让姐姐放心才行。

杰哥愣了半天,才半懂不懂地说了一句:你们姐弟之间感情真好。

下午下班,我在路口等公交车,跨上摩托的杰哥说:我送送你吧?

我拒绝了,因为我知道,在没有文姐相送的情况下,和我一同下班的姐姐,只能选择坐公交车。

等到的第一辆公交车我上去后没发现姐姐,又下来了,引起一车人的大眼瞪小眼。第二辆来之后,我在下面观察了一会儿,司机都不耐烦了:你到底上不上?

我上去了,看到坐在最后排的就是姐姐,而她旁边,竟然是刘思哲。

我不动声色地走过去,姐姐看到我,略显惊讶,刘思哲则冲我点头微笑,十分和善。

那一刻,我真的很想用拳头砸碎他虚伪的笑容。

车上虽然人不是很多,但已经没有座位了,刘思哲起身给我让座,姐姐说不用的时候,我已经一屁股坐了下去。

刘思哲面不改色,无论我对他有多大的敌意,他总是能保持好脾气,以柔克刚。而我知道他的真正弱点,但我不愿利用,因为会伤害到文姐,人不能忘本,文姐对我和姐姐有恩,我怎能利用她来达到我的目的?

我对姐姐说:我今天和我喜欢的女孩子表白了,她已经答应,我和她说过几天请她吃饭,姐姐你跟我一起去,替我把把关。

姐姐高兴地说:真的?太好了,我一定去,还得打扮漂亮点,不能让人家看不起。

平常打扮就可以,无论什么时候,姐姐在我眼里都是最漂亮的。

贫嘴!姐姐笑得那么开心,转向刘思哲,阿哲,要不要那天你也一起来?

刘思哲微笑着说,极尽温柔:不用,我的身份不好插一脚。

姐姐没有强求,跳起来和他站在一起,两人亲密地说着话,竟然完全把我抛到了一边。

我的手在衣服里**着,但抬眼看见姐姐的笑容,我犹豫了,终于还是放松下来,紧紧闭上眼睛。

姐姐,你到底要我怎么样?

回到家里,文姐竟然在哼着歌做饭,姐姐在楼下和刘思哲依依惜别,进门后脸色还带着粉色晕染的甜蜜。其实姐姐邀请刘思哲上来坐坐,我能看出他其实是心动的,但明显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,所以还是拒绝了。姐姐只是稍稍有些失望,觉得可能刘思哲还没有做好准备,并不强求。

文姬,你伤还没好,我来吧。姐姐走进厨房。

文姐笑道:我又不是手脚不灵便,还没到什么都要人照顾的地步,我准备明天就去上班。

怎么不多休息几天?

再休息骨头都酥了,还是上班好,不至于在家里闲着无聊。

两人在厨房说着话,我进了自己的房间,在衣服里**,眼神越来越冷。

这一顿晚饭吃得十分温馨,文姐的心情基本恢复,姐姐因为我不再和她唱反调、且已经有了女朋友更是高兴,我也装作开心地样子,算是其乐融融。文姐提议喝点红酒,姐姐犹豫了一下同意了,还笑着说:长这么大,别说红酒,连白酒我都没喝过。

一直滴酒不沾的姐姐仅仅喝了两杯,红晕便在她无瑕的双颊展开,她说:不行不行,头有点晕,你们喝吧,我得去躺一会儿。

我扶着姐姐进了主卧,回来时发现文姐在叼着香烟喷云吐雾,她招呼我坐到她身边,我也不客气,掏出在店里买的红塔山,捏出一根,跟文姐借火。两个人一边喝酒一边抽烟,文姐说:小雄,你越来越学坏了,不过没关系,男孩子坏一点才有女生喜欢,听安静说,你那个女朋友和你一般大?

嗯,和我年龄相仿。

都是孩子啊。文姐感叹,她拍着我的脸,醉眼迷离,你们这个年龄还是要好好上学,能有个好出路,而不是匆匆忙忙地谈恋爱结婚,一辈子窝在一个地方。小雄,你看看我,过早地跑出来,跟一个注定不会有结果的男人,说到底是我贱,他也没有勇气,不然他说去哪儿,就是到天涯海角,我也敢跟着。

我不敢接话,文姐忽然凑近我,吐出一口热气,酒气混合着烟味被我吸入肺腑:小雄,上次我说的话还记得吧?想不想和我好一次?不用你负责的,我现在越来越想着叛逆一回,就是找不到合适的人,放心,明天我们该怎么样还怎么样,我不会让你为难。

我摇摇头,文姐笑着说,有点痴狂了,如那一晚:我知道,我知道的,其实,你喜欢的是安静吧?她可是你姐姐啊,你们一母同胞……

我打断了文姐的话:不,我和姐姐没有血缘关系,她是抱养的,后来才有的我。但在我眼里,姐姐就是姐姐,没有血缘关系,她也是我姐姐。

原来你们不是亲姐弟啊?文姐喃喃道。

我一字一句地说:我们是亲姐弟,在这个世界上,我只认她是我姐姐,我唯一的亲人。

文姐不在意地一摆手:我懂,安静很照顾你,是真的作为姐姐照顾你长到这么大,你们姐弟之间的感情深厚可以理解。既然真的没有血缘关系,何必想那么多?

我心灰意冷地说:姐姐早就和我说了,从踏上锦城土地的那一刻,我和她就只是姐弟,何况,姐姐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生活,我不能干涉。

文姐把抽了一半的女士香烟塞到我的嘴里,从我手里接过还剩三分之一的红塔山,放在唇边轻吸一口:你说的是刘思哲吧?虽然我认同你的话,刘思哲可能真是对我贼心不死,但我也认为,他接近安静就是为了开始新生活,不要把人想得那么坏,也不要把我想得太有魅力,刘思哲又不是不知道我是谁的女人,正常的男人不都该觉得恶心吗?

我赶紧摇手:文姐,我不是这个意思……

文姐冲我挤挤眼:别紧张,你看,如果按照你的推断,刘思哲接近安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目标在我,那你和我发生点关系,对刘思哲来说不等于最大的讽刺吗?

我苦笑不已,这逻辑听着还真是新鲜,我可不敢苟同。想了想,我还是决定问一下:文姐,你对刘思哲到底是什么感觉?

你这么问我一时间还真不好回答,怎么说哪,一般般吧,要是在我自由的时候刘思哲能进入我的心,现在我可能都和他结婚了,过上正常一些的生活。文姐淡淡一笑,说这些没用,反正是不可能的,都到了这个地步,我不能耽误人家啊!我这样的女人,如果要找一个结婚成家的人,一定要把自己的经历和盘托出,不能欺骗,我不想在谎言中过日子。

我张张嘴,试探着说:如果刘思哲不在意你的过往呢?你能不能接受?

文姐看了看我,起身把烟灰缸拿过来,将烟蒂按熄,再点燃一根,抽到一半才继续说:不行,刘思哲是好人,我和他比较熟悉,刘家是书香世家,他父母都是知识分子,要面子,若是我和他结婚了,一旦传出闲言碎语,左右为难的还是他啊。算了算了,等我回宋城之后再说吧,让家里安排相亲,反正以我的样貌,就算历史不太光彩,也总有人要的。

这倒是实话,文姐又说:说起来,你们到底是为什么非得在锦城扎根?现在你也长大了,不用安静操多少心,把丧事**,在宋城难道连一天都过不下去?

我沉默不语,文姐见我不说,也不相逼:行了,早点睡吧,我来收拾,明早一起上班。

我抽了最后一口烟,烟蒂丢到烟灰缸里,默默起身,走到房间门口时想起一件事,回头对收拾碗筷的文姐说:如果……

文姐抬头,不解道:如果什么?

如果那个泼妇再来找你,你不要不还手,我知道你练过柔道,让她一只手也能打得过。

文姐先是愕然,然后露出灿烂地笑容:没白养你,知道了,这次只是因为我不想闹得太大而已。她示意我先别动,跑到主卧将那本相册拿出来,交给我,收着吧,让你多看看文姐我,什么时候改主意了随时找我。

关上房门的时候,本来被文姐调戏的话搞得心痒痒的我忽然觉得不对劲,走到床边坐下,相册放在床头柜上。我翻开后,一页页的看,和最初看到的一样,还是那些照片,不知道是不是我记忆出了问题,总感觉多了一张照片,翻来覆去地看,终于在第三页发现,有一张照片是当初没有的。原本第三页有四张照片,现在有了五张,这张照片在中间,由于每一页照片的排列顺序不一样,不是特别规律,才让我找了这么久。

这张照片是文姐的单人照,不知道谁给她拍的,背景在高楼大厦,貌似就是锦城市中心那一块,文姐张开双臂,做出飞翔的手势,美丽的脸向上扬起,双目微眯。就算我再不专业,也不得不承认这张照片实在具有艺术性,让人看了身心愉悦,觉得照片中身处闹市之中的女子如天使一般,在凡间的滚滚红尘里来去,依旧洁白无瑕。

鬼使神差一般,我把照片单独抽出来,翻到背面,上面写着拍摄时间,就在我和姐姐来锦城的第二天,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题的一行字,是李义山的一句诗:刘郎已恨蓬山远,更隔蓬山一万重!

照片有可能是杨子江给文姐拍的,然后被那个泼妇发现了,特意选在视察百货商店时让杨子江把文姐诓过去,让商店那么多员工看热闹,文姐的脸真是被踩到地上,不仅踩了,还使劲跺了七八脚。我从没有觉得文姐所做的事是完全正确的,但这个泼妇如此恶毒,若不是文姐保持了克制,指不定鹿死谁手。

文姐,我越来越看不懂你了,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可留恋的?你要把你所有的青春都耗干净才会幡然醒悟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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